網誌停了好幾個月,
有時想起個頭,卻有點不知道要寫些什麼好。
這次的停滯跟工作內容調整有些關係。
上了一些課程,重新定義督導的職責。
上課的老師設計了一個開場白:
督導是什麼? 會不會督了就倒?
因此我重新反省了自己督導過程中的給予,
加上對於督導的新體悟,
產生了這一篇網誌,
分享給大家對於督導工作的重新認識。
督導分為三種:
行政性督導
教育性督導
支持性督導
每種定位的督導都有其目的,
因著目的的不同,督導形式會有所改變。
聽覺口語教學的督導(就是我其中一部分的工作),
主要目的是傳授正確的聽覺口語知識、
協助新手老師正確的教學、
讓新手老師能審視自己的教學內容,
進而達到尊重案家、協助孩子成長的有效療育。
此類督導完全無疑的屬於教育性督導。
教育性督導的工作就是必須傳達正確的知識、技能,
讓被督導者可以成為一個成熟的工作者。
然而,
有一派人主張教育性督導應該同時涵蓋支持性督導,
因為唯有心理受到支持,才能真心接受督導意見,
也才能達到教育性督導的目的(願意聽進去才有機會成為成熟工作者)。
另一派人則認為督導方式應該以目的為主,
若能達成被督導者完整的成熟,沒有一定必須涵蓋支持性督導
因此,在期待上有一定的落差,當然導致合作的不順利,
例如
當督導者認為我只需做到教育性督導
而被督導者卻期待能同時涵蓋心理督導時。
或是督導者希望自己同時可以涵蓋心理督導
而被督導者卻想獲得直接的引導時。
在台灣,
情理法的概念、
人情味濃厚的民族性、
客氣、委婉溝通的個性、
以和為貴的文化內涵,
很自然的大家都會比較喜歡教育性督導同時涵蓋支持性督導,
或至少有一點點心理支持的成份在,
也因此落實全然的教育性督導是有其困難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只做教育性督導的督導很難搞、很大牌,
因為,
只做教育性督導的督導只是做好自己的事情而已:
想辦法支持與培養被督導者成為成熟的工作者。
所以,督導與被督導者其實都應該重新了解「督導」的內涵,
在督導過程中協調好兩個人合作時的定位:
例如:
我期待快狠準的督導建議,有錯直接說,我可以修正得很快;
我期待先被支持、稱讚後再吸收不足;
我希望先了解自己的缺失,然後聽到被期待的勉勵......等等
就像家長與老師要有共識才可以一起進步,
督導與被督導者也需要有共識才可以一起成長。
而就整個機構、整個督導制度而言,
應該由機構或是負責該業務的總督導確立督導們的立場。
可以抓穩教育性督導的概念執行,
也可以考量被督導者們的特性調整,
不管怎麼安排,
機構對於督導們的期待也應該經過溝通而達到共識。
就跟大家分享到這囉!
無論是老手老師、中生代老師、新手老師,
我們都是一路學習而來的,也都持續在學習中,
學習過程中絕對需要持續不斷的溝通,
去說、去協商、去達成共識,然後進步。
魚和鴨子同在池塘也常常溝通聊天呢!